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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托成功发行“恒金(恒丰银行)2015年第三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蓝海(青岛农商行)201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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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和委托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和发行人发行的“恒金2015年第三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CLO)、“蓝海201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CLO),已分别于2015年12月15日、18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成功发行。

 

    恒金三期项目发行总额39.97亿元,优先A1档证券发行利率为3.6%,优先A2档证券中标利率为3.7%,优先B档证券中标利率为4%。本期项目为债券资本市场部与恒丰银行合作的第二单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累计发行规模68.83亿元。双方达成了良好的合作默契与工作效率,未来计划开展多方面深层次的合作。

 

    蓝海一期项目发行总额11.5508亿元,优先A档证券发行利率为3.55%,全场认购倍数2.86倍,优先B档证券中标利率为4.3%,全场认购倍数3.42。本期产品由我司主动开发,在青岛业务部的大力支持下,债券资本市场部全程参与、管理项目的执行进程。该项目为山东省农信系统中首个成功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