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银保监局“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进行时”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活动的警示效果,丰富活动的形式,4月29日,长安信托在公司全体员工范围内,开展了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的现场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前,长安信托精心准备了较为丰富的培训内容,在案例讲解上,选取了某信托公司高管受贿案、某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审批案、某银行惠州分行私刻公章出具假保函案等,上述案例均具有涉案金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性质恶劣等特点,具有较为典型的教育和警示意义。
培训中,长安信托还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案防工作的基本知识,包括如案件、案件风险信息的定义;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案防监管制度体系、主要监管制度内容;案防主要工作要求,包括监管制度中对案件报送工作、处置工作的要求;相关问责制度的规定,包括对个人、对单位的问责形式、具体问责要求等。
本次培训中,长安信托本地部门通过现场参加、异地部门通过视频连线等形式进行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长安信托将持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工作,进一步推动案防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公司员工案防意识,促进公司的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