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金融行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日趋丰富,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行为的不规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消费纠纷投诉频发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所在,也是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公众信心的内在要求,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2020年9月15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以下简称“5号令”,并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5号令,强化公司对监管制度的认识与理解,督促公司承担起消保工作主体责任,使得公司管理层切实履行监督、决策、指导职能。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公司于8月31日,在公司董事会上,开展了消保专项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请人行西安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李芃老师,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消保专员及业务人员,进行5号令解读培训。
李老师通过对比解读的方式,将原314号《实施办法》与5号令《实施办法》进行一一对照,重点针对5号令中金融机构行为规范、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监督与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章节中的重点条款,逐一进行了强调和解析,通过对比解读重点条款和新增条款内容,对比分析部分修改条款内容,以强化金融消保重点工作和方向的理解。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管理层及基层员工可以更直观的理解最新的金融消保制度,强化了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主体责任,为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促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成效起到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