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私募性质日益凸现,高端客户与机构投资人比重骤增
尽管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5万元起点的门槛目前仍然被业界及媒体公认为是阻碍信托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障碍之一。然而就在某些公司还在热衷于抱怨、观望、怨天尤人的时候,一些信托公司的私募网络、私募渠道、私募客户群、私募营销模式已经悄然形成,并且渐成气候。这些信托产品的私募投资者往往具有投资规模较大、忠诚度较高、投资领域成熟稳定、风险识别和承负能力较强等特征,而且极容易在其同质性的投资者群体中产生口碑相传的良性派生效应,从而在一定的时间内,在特定的信托公司周围形成一个较为稳定、具有一定增量投资能力的高端客户群,一旦信托公司推出投资规模恰当,风险偏好适宜,投资回报合理的信托产品,通过已有的私募投资者营销网络,运用特定私募营销手段,就会出现营销效率极高,营销成本较低的供求格局,一些公司2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资金规规模只用了5个小时即被认购一空,一些公司将个别产品的投资起点提高至500万元,个别公司甚至出现了投资者因屡次未能认购到所发行的信托产品, 而投诉到监管部门的现象。我们此刻会豁然发现对某些已经创出品牌效应、形成良好的公司信誉和市场形象并拥有一个稳定的私募投资者客户群的信托公司而言,一般的信托投资项目(非标准证券化的项目)200份信托合同似乎并不是根本性障碍;5万元的购买起点似乎也没有过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12月12日,就有多家信托公司推出多个起点在100万以上的信托计划,且全部顺利完成,多数还提前完成。例举主要者有:
12月12日,安信信托推出“安泰稳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0.5-3亿元,期限2年,购买起点100万元。由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2月1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推出“远洋大厦财产信托优先顺位受益权转让计划”,规模5.9亿元,期限1年、2年、3年,购买起点100万元。
11月29日,中诚信托推出“北京太阳星城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1.5-4亿元,期限2年,购买起点100万元。北京冠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月22日,深国投推出“国开行城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3亿元,期限1年,购买起点100万元。贷款本息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月8日,新华信托推出“上海城开万源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8-10亿元,期限2年,购买起点180万元。
9月20日,新华信托推出“长沙市二环线西北段0-3标段市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1.5-4亿元,期限3年、5年,购买起点100万元。
9月28日,天津信托推出“渤海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5亿元,期限20年,购买起点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
9月20日,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山东里能电厂三期工程资金信托计划”,规模4亿元,期限2年,购买起点100万元。
5月10日,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鲁能置业信托贷款资金信托计划”,规模3亿元,期限2年,购买起点100万元。
5月9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凯晨广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6亿元,期限一年、二年、三年期,购买起点100万元。
5月8日,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鲁信恒基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规模1亿元,期限1.5年,购买起点100万元。
因此,若抛开与其他理财金融机构不公平竞争因素的话,制约信托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营销的因素决不单纯是公募和私募的问题,关键是信托公司是否设计和开发出了真正适合私募投资的信托产品,以及是否深入、专业的开发出私募投资者这一独特的客户群体,并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营销体系和营销手段。否则即使一夜之间放开信托产品的公募限制,信托公司可能会面临比私募更多的挑战和风险。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执行所长 邢成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