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陕银监复201144号)批准,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75,888万元变更为125,888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本次增资由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上述事项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