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陕银监复〔2013〕66号),我公司获准注册资本由1,258,880,000元增加至1,346,022,857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后,我公司各股东持有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一)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544,319,573股,持股比例40.44%;
(二)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399,189,826股,持股比例29.66%;
(三)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183,539,774股,持股比例13.63%;
(四)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118,442,057股,持股比例8.80%;
(五)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82,216,051股,持股比例6.11%;
(六)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持有股份数13,088,742股,持股比例0.97%;
(七)西安电视台,持有股份数5,226,834股,持股比例0.39%。
我公司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