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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潘功胜: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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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受国务院委托,央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他就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的金融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

关于下一步工作,潘功胜表示,金融系统将针对经济形势的变化,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切实加强金融监管,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他具体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强化地方金融监管

潘功胜表示,将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坚守金融监管主责主业,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

一是强化审慎监管。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严格股东资质审查,筑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防火墙,坚决纠正违规关联交易。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健全集团治理和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分类推进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优化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跨部门监管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推动监管数据共享,加快发展监管科技,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

二是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金融活动必须持牌经营,严禁“无照驾驶”和超范围经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监管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确保金融监管全覆盖、无例外。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加强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强化投诉源头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修订,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保险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项目。

四是强化金融反腐败和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

潘功胜表示,要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处置机制,平稳有序推动重点金融风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他具体提出,对金融机构风险,完善金融机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着力强化早期纠正硬约束。有序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推动兼并重组,该出清的稳妥出清。

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坚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化债工作机制,落实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对房地产市场风险,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地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一视同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

引导稳定金融市场行为和预期

潘功胜表示,要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他具体提出,进一步推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改革端协同发力,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稳妥化解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

“稳预期、防超调”,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波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引导稳定金融市场行为和预期,根据市场形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风险传染,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时间:1021日丨来源: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