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无法继续享受政策红利
近一两个月来,国内信托市场收益率整体下滑,以6月18日-22日发行的信托产品来看,其预期收益率区间为5.5%-11.5%,平均预期收益率为8.78%;大部分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环比前一周均有所下降。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信托成立市场上也在发生。统计显示,近期成立的信托产品收益率已出现连续5周的下行趋势,上周产品平均收益率已降至8.44%。与此同时,信托公司参与度也在下降,产品成立规模缩水了36%。
对于信托收益率的下降趋势,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其与不断宽松的国内货币流动体系有关。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存贷款利率25个基点,同时放宽利率浮动区间,即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认为,利率政策变动已经表明货币政策由预调微调转向适度宽松,而利率浮动区间的调整,特别是调高存款利率上限,表明利率市场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这种变化会对信托产品产生重要影响。
在范杰看来,货币政策的放宽将直接导致以下变化:首先,市场资金面紧张情况会结束,加之经济下滑,企业资金需求将有所减弱;其次,金融机构对货币宽松会形成一定预期,银行会增加贷款投放,企业融资困难将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再次,基准利率的下调会直接引起银行资产业务价格的下滑。“无论以上哪种变化,都将使企业获得低成本的银行贷款变得相对容易,这无疑是在压缩信托公司业务的空间。”
据了解,此次央行政策的亮点在于调整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虽然从直观上分析,存款利率上限由1倍变为1.1倍,利率仍远低于集合信托的收益率,对集合信托的潜在购买者的吸引力有限:而银行贷款利率下限由0.9倍下调到0.8倍,银行也只会对资质较好的企业和项目采用低利率,不会对目前信托公司的目标客户使用。但上下限的放开,表明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而利率市场化对信托公司有着深远的影响。
范杰认为,长期来,我国信托公司在享受两个政策红利:利率管制和分业经营。由于利率管制,某些要求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项目不能通过贷款融资,也是因为利率管制,银行吸收存款利率是官方决定的,银行不能高息揽储,业务受到限制。而由于实行严格的分业制度,银行只能运用存贷款方式投融资,除了发行信贷类银行理财产品,不能运用信托投融资,这无疑给银行进入高收益项目设立了障碍,“一旦利率市场化进行到一定阶段,银行存贷款利率上限将远高于基准利率,甚至没有上限限制,不仅将极大地扩大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且使银行开展目前无法开展的项目成为可能,直接对信托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
房地产信托需求不受影响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调整,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弊大于利。
用益信托工作室的李旸表示,这一变化对信托公司利好的影响主要在于,银行息差缩小后将使银行的利润减少,这就迫使银行必须通过扩大创新业务和中间业务的盈利来保证利润的增长,银行有可能会更多地寻求与信托公司的项目合作从而提高收益,同时也会更加重视信托产品代销等中间业务,给信托公司带来方便。此外,央行在降息的同时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显示在保持商业银行存贷款名义利差大致平稳的同时,有更大积极性进行差异化利率浮动来激发贷款需求。
而这一变化对信托公司的不利影响主要在于,银行息差缩小后将使银行的利润减少,而信托产品的利率是最市场化的,银行息差缩小必然对资金市场的定价产生影响,从而也必然导致信托公司的产品收益减少。李旸表示,银行存款利率上浮必然导致信托公司资金成本增加,因此将更进一步挤压信托公司的利润空间。与此前比较,信托公司不仅更难获得资质更好的项目,同时对于资金的获得也将更困难。
另外,虽然此次利率调整对信托公司而言是巨大的挑战,但对不同信托产品的影响却不尽相同。范杰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趋严,此次降息不会对房地产信托需求构成分流,当然也不会增加银行的开发贷款,故开发商通过信托融资的需求依然存在,但也无助于目前房地产信托的兑付问题。其次,降息会使银行对公贷款增加,这将减少工商企业的信托融资需求。再次,时下上马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如2008-2009年一样,这部分的资金需求大多也将由商业银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