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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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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近日,本公司董事长杜岩岫同志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职,辞去在本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杜岩岫同志的辞职自其辞职信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推举本公司董事董毅同志代为履行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全部职责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选举产生相关职务人员就任之日止。

上述情况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